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乡村旅游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指导和规范乡村旅游发展,完善乡村旅游政策保障体系。承担深入挖掘、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乡村旅游业态产品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指导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建设。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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