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淮文旅审〔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2-07 16:42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
发布日期:2023-02-07 16:42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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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文旅审〔2023〕1号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安徽金淼旅游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2月2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旅行社设立许可的申请,经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备案)。

许可(备案)事项:

同意安徽金淼旅游有限公司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发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6日

 

 

抄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田家庵区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