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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15:13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6-08-11 15:13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一、后评估责任单位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程序上规范组织。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本次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成立专项评估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全程吸纳文旅从业者、基层群众参与意见征集,为评估工作开展提供全面支撑。

二是标准上严格对标。评估小组系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文件,严格对照本次后评估通知明确的评估范围、内容、工作要求开展研判,规范问卷设计、样本发放回收、数据汇总分析全流程工作,严守评估工作质量标准。

三是效果上务求客观。本次评估仅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开展,覆盖寿县、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等全市 10 个县区,累计回收有效问卷 211 份,受访对象涵盖文旅机关干部、乡镇基层工作人员、文旅企业从业者、本地居民、外地游客;依托问卷全部数据开展综合分析,全面梳理各类群体评价反馈,客观研判政策实施成效与现存短板,科学形成后续优化实施建议。

三、重大决策评价情况

一是关于文件预期目标及实现程度。《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全市全域旅游发展框架全面搭建,从问卷汇总数据来看,受访群众对乡村旅游、文旅宣传、行业管理等工作给出中等偏上评价,政策有效推动寿州古城、淮河文化等本土文旅资源开发,文旅富民成效逐步显现,建设旅游强市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关于合法性。该实施意见制定主体、出台程序、产业扶持、行业管理等相关举措均符合国家、省相关法规政策,条文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抵触,整体制度设计合法合规。

三是关于合理性。文件立足淮南楚汉、淮河本土文旅资源设计发展路径,问卷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认可政策导向清晰、贴合我市文旅发展实际;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市场监管等制度设置契合文旅企业、群众发展诉求,具备较强合理性。

四是关于可操作性。文件清晰划分市县两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明确景区建设、业态培育、资金扶持、宣传推广等落地路径。问卷中各县区文旅工作人员均能准确理解政策执行要求,各项工作举措清晰具体,基层落地操作性较强。

五是关于实效性。据问卷统计,受访群众评价集中在满意、非常满意区间;政策实施后全市文旅市场主体持续扩容,乡村休闲、研学旅游有序发展,有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城市文旅知名度持续提升,为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制度保障。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结合211份问卷汇总的全市共性意见,政策顶层设计不存在根本性缺陷,但政策落地执行层面存在突出短板:全域普遍存在文旅业态单一、特色IP打造不足、旅游配套设施薄弱、专业文旅人才短缺等问题,同时存在部门协同联动不畅、扶持资金与重点项目落地滞后等情况,各县区政策推进力度不均衡、执行标准把握不一。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卷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整改导向,联合财政、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通过业务培训、实地督导、年度工作考核等方式压实各县区工作责任,针对文旅配套升级、人才引育、项目要素保障等短板细化配套工作举措,逐项打通政策执行堵点。

五、文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综合全部问卷群众、行业群体评价意见,建议该文件继续实施,仅针对执行配套事项开展局部优化。持续面向各县区、文旅经营主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与落地执行水平;重点围绕问卷集中反馈的新业态培育、文旅基础设施完善、本土文化IP打造、人才激励、项目资金保障等短板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持续提升全市全域旅游发展质效。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