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文旅行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24 10:55 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6-04-24 10:55
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阅读:

全市各文旅经营单位及从业者:

为切实加强全市文旅行业未成年人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文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就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禁止和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场所

(一)禁止类

1. 歌舞娱乐场所(KTV等);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等);

3.电竞酒店电竞房区域。

(二)限入类

1.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

2.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使用适龄范围的剧本脚本)。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一)娱乐场所(歌舞、游艺等场所)要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上网制度,对所有上网人员进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登记,确保登记内容与上网人员身份一致。  

(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四)电竞酒店应当在酒店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电竞房区域严禁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五)各文旅经营单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服务或进行相关表演、展示活动,不得含有宣扬邪教、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三、履行保护责任

(一)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入禁止其入内的场所、在场所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遭遇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等情况时,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文旅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二)鼓励文旅经营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宣传引导。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文旅经营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渠道

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淮南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554-12345。

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筑牢文旅市场“防火墙”。



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