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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文旅办〔2025〕17号)

发布日期:2025-09-30 15:50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5-09-30 15:50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25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初级(高级及广电系列按省文旅厅文件通知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申报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38号、〔2020〕139号、〔2020〕140号和〔2020〕1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2025年度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请申报人务必仔细查阅,并按要求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申报人请务必于10月31日24时前点击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终止申报流程。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级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专业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线上申请评审程序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后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严格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再由主管部门、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三)申请直接认定程序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根据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继续教育、业绩、论文、年度考核(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等申报材料。其中,工作经历应当分段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2.2025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打码具体要求详见《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附件2)。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业务自传需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须如实反映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专业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篇幅不超过2000字。

4.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也可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

5.申报人须提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项等,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应当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完整材料;主持调查发掘非遗项目、主持策划文博展览等材料中,应当提供其他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6.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非法刊物、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由申报人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网站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申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将适时进行抽查核实。申报人对重复率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重复率检测使用的论文与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三者须保持一致),抽查情况与本人提供的报告不一致的,以重复率较高的报告为准。论文重复率超过30%不得提交。

7.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中下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新文艺群体、自由职业者需提供个人社保参保凭证,未参保人员提供未参保证明。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在系统中“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

(二)用人单位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逐一核实“原始版”与“打码版”材料的一致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

(三)落实诚信承诺要求。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四)专业答辩要求。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的专业答辩。专业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评审环节;未参加专业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专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任职年限要求。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高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5年,即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直接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六)关于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

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单位和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流程,耐心解答申报人员各类咨询,及时审核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出现因系统操作不熟练导致申报超时无法提交的问题。申报人遇有业务及系统操作问题,可致电市文化和旅游局咨询,联系电话:0554-5361348。

(二)把好初审关口。用人单位要严把初审关,认真核对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和业绩等材料原件,对上传系统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

(三)严格诚信承诺。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落实相关责任。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标准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管理责任制。上年度评审未通过者,此次未补充新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答辩当天交纳答辩和评审费用。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文化和旅游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docx

附件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4:单位公示证明参考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