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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淮文旅办〔2024〕33号)

发布日期:2024-06-13 11:08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4-06-13 11:08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各县区(园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市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137号),现将2024年度“皖美民宿”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依据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

二、评定等级

“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两个等级。

三、评定方式

请各县区(园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民宿经营单位积极申报,“皖美金牌民宿”由市文旅局推荐,省文旅厅负责评定工作,“皖美银牌民宿”由市文旅局负责评定,评定结果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四、工作步骤

7月1日前,各县区(园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报告”(见附件2)PDF版、电子版至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黄亚东,邮箱:sck6664592@163.com,电话:5361337),由市文旅局审核后转报省文旅厅。7月10日,省文旅厅将组织开展“皖美金牌民宿”评定工作,并对“皖美银牌民宿”进行抽检,经公示后发布“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名录并授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2.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报告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pdf

附件2: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