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淮文旅办〔2024〕33号)
发布日期:2024-06-13 11:08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次
各县区(园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市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137号),现将2024年度“皖美民宿”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依据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
二、评定等级
“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两个等级。
三、评定方式
请各县区(园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民宿经营单位积极申报,“皖美金牌民宿”由市文旅局推荐,省文旅厅负责评定工作,“皖美银牌民宿”由市文旅局负责评定,评定结果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四、工作步骤
7月1日前,各县区(园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报告”(见附件2)PDF版、电子版至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黄亚东,邮箱:sck6664592@163.com,电话:5361337),由市文旅局审核后转报省文旅厅。7月10日,省文旅厅将组织开展“皖美金牌民宿”评定工作,并对“皖美银牌民宿”进行抽检,经公示后发布“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名录并授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2.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报告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