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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淮文物〔2024〕7号)

发布日期:2024-05-16 10:20作者:市文物局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4-05-16 10:20作者:市文物局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市直文物博物馆单位:

2024年4月16日,国家文物局在淮南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进展工作会,通报武王墩墓考古发掘进展,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坚决筑牢我市文物安全防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

(一)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要协助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建立并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与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及时处置辖区内的文物安全重大隐患,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文物安全经费投入。

(二)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要明确本辖区内文物违法行为与文物安全隐患的防范重点,加大文物安全巡查力度,增强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在规划制定、土地出让、老旧城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文物博物馆单位开放的过程中,严把“文物关”,确保文物安全不受侵害;督促公安、消防、海关、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宗教等负有文物安全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为文物安全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三)全面夯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夯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对本单位文物安全负全面责任,要自觉接受属地监管。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明晰领导责任,明确文物安全管理人,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配齐安全保卫人员,依照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田野文物等无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区政府(园区)承担安全责任。

(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市文物局、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分别与各县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政府、辖区内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文物部门要经常性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五)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将文物被盗、火灾、雷击等隐患以及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演练处置、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作为重点,不间断进行日常检查巡查与自查;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挂账督导,逐一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于本单位本部门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本级政府、市文物局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的县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制定具体的文物安全监管方案。

(六)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惩治法人违法行为。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公安、消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海关、市场监管、旅游、宗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田野石刻造像、古建筑壁画和构件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清理非法经营主体;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

三、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七)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强化市县监管力量。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文物管理机构,增加编制、人员,加强辖区内文物安全巡查,每半年向市文物局递交一次安全工作台账。设立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县级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文物安全行政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与安全巡查队伍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有文物分布的乡镇政府和街道政办事处明确人员负责文物安全。

(八)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应通过聘请业余文物巡查员的方式,确保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低级别文物,有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节目等形式,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违法的意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向有关部门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四、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九)加强督察。市文物局将加大对各县区政府和园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将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提请市政府列为督察重要事项,坚持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切实提高督察实效,可对文物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十)严肃追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必须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工作常态。

各县区(园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淮南市文物局

                               2024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