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局督导文物保护工作强调“合法、科学、安全”三到位
2026年4月7日,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昊带队赴寿县和谢家集区督导文物保护工作,市文物局、市文化执法支队、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及属地文物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紧扣文物保护工作关键环节,重点查看了赖山集清真寺、黄歇墓、孙蟠大夫第、寿州谯楼等一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情况,以及S102道路改造工程沿线文物点保护情况,针对调研发现的推进不力、措施不足、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调研组要求,各县区、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严守法规红线,确保程序合法到位
属地文物部门要组织对文物建筑修缮和考古勘探方案进行谨慎、细致地评审和报批,尤其是涉及地下文物的区域,必须严格履行考古勘探和调查程序,做到“先调查、后建设”,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要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要建立文物部门与交通、城建等部门的提前介入和联动监管机制,及时对工程程序、质量、效果进行检查,确保文物修缮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坚持最小干预,推动科学修缮到位
文物修缮必须坚守“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历史信息与原有形制,防止过度修缮和建设性破坏,修缮要与原有的文物风格一致。同时,要整体规划,统筹保护与利用,以价值阐释为核心,因地制宜拓展服务功能,推动文物资源与文旅融合、社会教育等有效衔接,既要有利于文物保护,又要有利于旅游开发,切实让文物活起来。

三、守住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到位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属地文物部门要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联合应急、消防等单位,开展专项排查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人防+技防”并举,完善文物安全防范措施与设施设备,尽快消除隐患。同时,要统筹做好居民疏解安置,在确保文物本体及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因日常居住使用不当造成不可逆的文物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