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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结首例私人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案件

发布日期:2025-05-27 09:51作者:常青 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5-05-27 09:51作者:常青
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阅读:

5月26日,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结首例私人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案件,该案件在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巡查,广辟线索。在案件线索梳理上,市支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位于田家庵区某社区内一住户阳台外窗上疑似装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涉嫌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非法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可能威胁信息安全、扰乱文化市场秩序。

二、依规查处,柔性执法。在案件处理流程上,执法人员通过社区协作联系当事人,现场检查确认设施存在,而当事人无法出示《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设施并制作检查笔录,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办案,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结合《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从轻处罚,对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予以没收。

三、树立典型,意义重大。在案件办理法律适用性方面,明确了“初次违法+主动整改”可从轻处罚的裁量标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做到“宽严相济”,既体现法律刚性,又展现执法温度。在社会公众宣传教育方面,非法接收境外节目可能传播敏感内容,本案清除了潜在风险点,并通过现场执法普法、典型案例宣传法规,引导市民合法使用广播电视设施。本案件的办结也标志着淮南市在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中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平安淮南建设提供有效助力支撑,为后续执法提供了经验参考。

今后,淮南市将加强常态化监管,通过加强社区网格化巡查,联合社区开展法规宣讲,普及《管理规定》及非法接收设施的危害;与无管委、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打击非法接收设施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