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文旅局关于淮南市2023年全省第二次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一、建议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规范公开工作
整改情况:
1、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公开,文件发布的网页版,下载图片版,下载文字版三版统一。
2、已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要素:完善文号、有效性、成文日期、生效日期(文件中未具体明确生效日期的应与成文日期保持一致)、发文日期(在成文日期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信息、下载文本(限制编辑的word版和PDF版)、政策咨询渠道(咨询单位+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且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二、部分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质量不高;建议部分县(市、区)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整改情况:已排查本部门发布的解读信息,丰富解读方式并按要求发布政策咨询渠道。
三、建议做好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政策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
整改情况:在符合条件的“非规范性文件”名称前添加【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消费】等前缀,及时公开相关文件;并做好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消费相关政策的解读关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