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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艺术、图书、文博、
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文旅办〔2021〕39号 )

发布日期:2021-09-01 09:00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1-09-01 09:00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文旅办〔20213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艺术、图书文博、

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39号)和淮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202169)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度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四个系列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淮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安徽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正、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38号、〔2020〕139号、〔2020〕140号、〔2020〕1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2、图书系列中级职称今年由考试改为评审,政策变化较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过去受考试年限影响,再按现行职称文件逐级申报需要更长年限。为妥善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现作如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且未取得过职称人员,可按正常申报条件直接申报评审图书系列中级职称,具体为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具备本科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具备大专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8年;具备中专及以下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0年。2021年(含)后入职的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旅发〔2020139执行,逐级申报职称。

    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近5年继续教育须达到432学时(2017年72学时,2018年-2021年每年90学时),实际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以下职称时,须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县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及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均可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增加学时情形,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请依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39号)(可登录安徽省文旅厅网站查阅)文件要求,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文旅局。

(二)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须取得淮南市初级职称资格(非淮南市初级职称资格按职称管理权限进行确认),具备各系列评审标准条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文旅局。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考试系列所取得的资格证书,符合申报中级职称条件的,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可以申报。

   (三)初级职称认定局直各事业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艺术、图书、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单位进行初审、公示后,统一汇总报市文旅局。各县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县区人社局。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五)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照《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39号)文件规定进行提供。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版。

2、《淮南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由各单位汇总,并报送电子版。

3、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按规定格式填报。

5、符合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送《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审批表》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一)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三)时间截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六、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各地各单位在接收个人申报材料时,要对照标准条件,认真把好初审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管理责任制,逐级签字、盖章。上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通过者,此次未补充新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

(二)评审收费。职称评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时间安排

1.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汇总,于9月20日前报市文旅局组织人事科,由市人社局、市文旅局联合审核后报省文旅厅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汇总,于10月20日前报市文旅局组织人事科,由市文旅局审核后,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汇总,于10月20日前报市文旅局组织人事科。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市文旅局网站查询、下载,通知未尽事宜按省文旅厅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

材料报送地址: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3楼348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5361348,6678691

附件:

1.《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39号)

https://ct.ah.gov.cn/zwxw/tzgg/8474947.html

    2.《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1〕69号)

 http://rsj.huainan.gov.cn/gzqk/tzgg/551580308.html

    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4.《淮南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5.《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审批表》

                                    2021年8月31日


淮文旅办〔2021〕39 号-关于2021年度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