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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11-26 15:57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4-11-26 15:57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承担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行业领域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行业标准,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拟订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拟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做好政务信息化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全市广播电视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市电视动画片、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承担全市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调控全市电视剧的播出。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扶持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李二涛  6678968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A座34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