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5号),结合我市文物工作实际,市文广新局组织起草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结合贵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24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市文广新局(如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盖章反馈)。
联系人:汪茂东,电话(传真):6689005。
附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