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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8 10:48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3-01-18 10:48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旅厅部署要求切实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文旅厅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风险研判,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等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二、把握精神,落实防疫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要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证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于预、科学处置。

三、严格值守,筑牢安全防线

(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工作,主动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做好安全保障。督促各文旅单位、公共文化场馆等及时检查电气电线燃气线路,防止因低温大功率使用电器,发生电线短路或燃气事故引起火灾;加强对建筑物、室外悬挂物、树木等检查,防止因积雪发生局部坍塌、坠落或漏水,造成财产损失;加强对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检查检修,确保运行安全;备足防寒防滑物资,严防发生人员滑跌伤害。特别是督促山岳型、涉水类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要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预防设施,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要时关停景区和游乐设施;督促旅行社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整出行时间和旅游计划,做好旅游车辆行前安全检查,提醒司机安全谨慎驾驶。

(二)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文旅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文物火灾隐患和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主动联合辖区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文化旅游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抓好整改。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围绕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结合火灾特点,督促行业单位强化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加强文化旅游行业旅游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加强对室内冰雪馆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和《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开展检查维护和隐患自查自改。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检查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彻底排查所有风险隐患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四)做好文旅行业春运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旅行社加强行前安全教育,落实导游专座,选择资质齐全的车辆;督促A级旅游景区针对景区景点内人员聚集特点,提前做好疏导方案,合理设置接待上限,控制人流密度,加强安防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强化景区各类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做好大型演出场所安全检查。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园区)文化和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假日舆情监测、投诉处理、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