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淮文旅办〔2022〕76 号)

发布日期:2022-11-07 08:23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2-11-07 08:23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淮文旅202276

 

关于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淮发〔202221号)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2022年度各项目标考核任务,现就今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根据(淮发〔202221号)2022年度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第25项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指标作为市文旅局对各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局机关各责任科室要按照任务分解指标细则对各县区该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各县区要按照分解指标对应的局机关各责任科室要求,按时限报送相关资料(附件1、2、3)

(二)根据(淮发〔202221号)文件2022年度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履行核心职能职责(40分)”——市文化和旅游局指标内容,由承担指标内容的各责任科室按照要求内容和时限完成(附件4)。

根据(淮发〔202221号)文件2022年度省政府下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25项“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指标的考核工作,由各责任科室承担,按要求做好资料报送工作(附件1、2、3)

根据(淮发〔202221号)文件2022年度省政府下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9项“文化产业发展”指标的考核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局产业发展科配合做好该项考核工作,对各县区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打分由产业发展科负责落实布置,各县区按照产业发展科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根据(淮发〔202221号)文件2022年度省政府下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表》考核指标第49项“质量工作的考核评分,由淮南市市场监管牵头,局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科配合做好该项考核工作,对各县区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打分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布置,各县区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三、考核方法

对各县区“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的考核评分,由市文旅局承担考评任务的相关责任科室和部门按照评分细则,对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组织人事科汇总,报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后,作为各县区“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考核指标的最终得分。

四、考核要求

(一)局机关负责各项考核指标内容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时开展全面自查,于2022年12月25日前向局组织人事科提交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和资料台账汇编各1份、市文旅局履行核心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和资料台账汇编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局机关承担对各县区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指标考核打分任务的各科室,于2023年1月30日前向局组织人事科提供各县区该项指标得分、有关数据和加减分依据。

(三)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保护利用”指标分解实施细则,按照局机关对口责任科室要求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附件:1.2022年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细则责任分解

2.公共文化服务(农家书屋)考核事项二级指标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3.2022年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考核标准

    4.市文化和旅游局履行核心职能职责考核指标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111



附件1:2022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细则责任分解.doc

附件2:公共文化服务(农家书屋)考核事项二级指标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doc

附件3:2022年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考核标准.docx

附件4:市文化和旅游局履行核心职能职责考核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