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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明查暗访的通知(淮文旅办〔2022〕75号)

发布日期:2022-11-03 16:59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阅读:
发布日期:2022-11-03 16:59作者:市场监督管理科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淮文旅办〔2022〕75号

 

关于开展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明查暗访的通知

 

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省文旅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辖区相关部门开展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检查,在此期间,市文旅局将联合市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12月1日至31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住建、公安、应急和消防等部门对全省旅游民宿开展明查暗访。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国家文物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市文旅局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市卫健委 市自规局 市市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淮南市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文旅202233)等文件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要求,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监管工作情况。

(二)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检查旅游民宿是否落实“三自”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巡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业主或负责人是否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要求,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旅游民宿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闭环整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省文旅厅开展的旅游民宿明查暗访,要专门制定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推进整改方案,细化督导计划,确保消防安全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住建、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旅游民宿消防安全进行督查检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县区(园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住建、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认真分析旅游民宿消防安全形势,围绕督导重点内容和发现的隐患,建立完善问题发现、排查清单、闭环运行、一抓到底的长效机制,压实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措施。

(四)开展情况摸排。进一步开展乡村旅游民宿情况摸排,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乡村旅游民宿开展摸排统计:1.利用乡村民居等相关资源,主人参与经营服务,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2.以“乡村旅游民宿”进行宣传并开展经营活动(见附件)。

各县区(园区)乡村旅游民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请报送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版);旅游民宿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报告要附明查暗访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请报送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版);

联系人:黄亚东,联系电话:5361337;电子邮箱:sck6664592@163.com

 

附件:乡村旅游民宿情况统计表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日   



20221102淮文旅办〔2022〕75号附件:乡村旅游民宿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