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调查征集

2017年1月3日市文广新局全市文化资源情况介绍

调查状态:已截止 征集时间:2017-02-06 00:00 截止日期:2017-04-20 00:00

参加人:

岳葆春    淮南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茂东    淮南市博物馆党委书记

肖家才    寿县博物馆馆长



淮南市近年来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暨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我市文物资源概况

我市现有国保单位8处、省保单位22处、市县级保护单位295处,其它文物单位近500处。我市文物资源以寿州窑、战国至汉代古墓葬、古城墙等古建筑为主要地方特色。

去年底寿县划转我市后,我市的国保单位从2处增加到8处,省保单位有13处增加到22处。寿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古称寿春、寿阳、寿州,蔡昭侯、楚考烈王、淮南王刘长、刘安和袁术先后建都于此。寿县文物资源丰富,有“地下博物馆”之称,拥有文物古迹近500处。有距今2600年历史的天下第一塘——安丰塘,2015年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有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保存最完整的宋代古城墙,2012年11月12日和南京城墙等8处城墙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寿县博物馆文物藏品近万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24件,三级以上文物近2000件,为首批国家二级馆寿春楚文化博物馆。

二、近年来我市文物工作成效

1、以编制保护规划为引领,实现文物保护有规可依

《国保单位寿州窑遗址保护规划》于2011年4月被国家文物局立项,2013年4月顺利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评审。《省保单位九龙岗民国建筑群保护规划和维修方案》于2015年8月通过省文物局专家评审。《国保单位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将报国家文物局评审。完成了《淮南市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勘察设计》、编制《窑神庙环境整治方案》。目前,我局正在会同市规划设计院对2005年公布实施的《淮南市历史建筑保护(紫线)规划》进行修编,将三普中发现的重要文物点都纳入其中。同时,寿县编制了《寿县古城墙保护规划》、《寿春城遗址保护规划》、《寿县古城保护规划》等;目前正在编制《寿县孔庙保护规划》、《寿县清真寺保护规划》、《寿县安丰塘保护规划》等。修订出台了《寿县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2、以“保护为主”为主线,推动文物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文物宣传惠及群众,每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丰富多彩;从1998年开始,寿县将每年的12月8日确定为县文物保护日。大中型工程建设的文物保护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近年来先后对合淮阜高速公路、淮蚌高速公路、淮南市东西部第二通道、寿县县城新区和正在进行的商杭高铁工程等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对淮南新建的电厂、煤矿及寿州窑遗址周边工程选址进行了文物调查和勘探。全市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立体化体系,形成了县(区)、乡(镇)、村三级保护网络;文物管理部门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对《日军侵占淮南罪证陈列》重新进行布展,完成孙叔敖纪念馆展陈提升和寿县博物馆展览提升工程,并对公众免费开放。多方筹措经费,先后对站后碉堡、万人坑、窑神庙、慰农亭、钱都督府、赖山清真寺、孔庙建筑群、清真寺建筑群、孙公祠建筑群、刘少海宅、关帝庙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保护或环境整治;实施寿县古城墙西门复建工程,完成古城墙东门、北门、南门城楼维修和城台防渗工程。

3、以“守土有责”为己任,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2009年、2012年,市文物部门协助司法部门处理了两起破坏国保单位寿州窑遗址的案件,当事人均被判刑,有效震慑了破坏窑址的违法行为。2010年5月,配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淮南“5.6”文物案件,抓获淮南及周边的文物犯罪嫌疑人34人,追缴青铜器、玉器、瓷器、陶器等文物220余件。寿县文物局还与县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加大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集中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在2014年3月开始的历时8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寿县文物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取得辉煌战果,破获22座历年来被盗的古墓葬积案,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收缴珍贵文物数十件。2015年,6月、9月寿县成功摧毁两个盗墓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

三、文物工作下一步思路

1、加快博物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寿县博物馆新馆---《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建设,努力向国家一级馆标准迈进。完成《寿州窑》专题陈列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将其打造成文物精品陈列。争取淮南市博物馆三期工程建设及文物布展工程早日立项、开工。

2、推进文物保护和文物管理工作。对200多个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研,从中进行遴选、申报(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合省考古所完成我市境内的商杭高铁选址、引江济淮工程选址的抢救性发掘工作。完成《淮南市历史建筑保护(紫线)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完成22处《省保单位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寿县孔庙”、“寿县清真寺”、“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安丰塘”保护规划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完成寿县境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3、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古城墙申遗基础工作。按照“保护古城、建设新城、提升名城”的发展思路,深入挖掘地域文化资源,恢复特色历史风貌,着力修复清真寺、大夫第、状元府等古建筑群,恢复西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和格局,复建曹渊等名人故居,全力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开展古城墙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扎实推进古城墙申遗工作。

4、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和环境整治力度。完成钱都督府维修保护(一期)工程,对许世武民居、赖山清真寺、熙春台、关帝庙、东岳庙等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启动正阳关、隐贤、瓦埠等古镇古街保护工程。

5、加快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进程。规划建设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围绕寿春城遗址等重大课题开展相关考古工作,启动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第一期建设工程。


寿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报告


对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现将寿县名城保护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县情

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淮河中游南岸,紧邻省会合肥,毗邻国家能源城淮南,总面积29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2万亩。全县辖25个乡镇,279个村(居),总人口近140万人。寿县是楚文化的故乡、中国豆腐的发祥地、淝水之战的古战场、中国古代最早百科全书《淮南子》的诞生地,素有“地下博物馆”之称,国家二级博物馆——寿春楚文化博物馆,馆藏国家一级文物224件,二级文物125件,三级文物1550件,一般文物1176件,未定级416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安丰塘、寿县古城墙、寿春城遗址、寿县孔庙、寿县清真寺、淮南王刘安家族墓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青莲寺遗址、斗鸡台遗址、廉颇墓、泥塑十八罗汉、孙蟠大夫第、刘少海宅、刘备城遗址、正阳城门、中共寿县一大旧址),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4处,文物保护点200处。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个,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个。寿县人文荟萃,孕育了楚令尹孙叔敖、春申君黄歇、昆曲创始人张野塘、北大创始人、清代帝师孙家鼐、民国英杰柏文蔚、抗日名将方振武、原地质矿产部部长孙大光等一大批仁人志士。寿县是革命老区。1923年,这里诞生了安徽省第一个党组织——中共小甸集特别支部,直属党中央领导。寿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南部为江淮分水岭地区,北部为沿淮洼地,非旱即涝,自然灾害频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省政府批准的寿县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寿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留犊祠巷—状元巷历史文化街区和北过驿巷历史文化街区。其中,留犊祠巷—状元巷历史文化街区以留犊祠巷、营坊巷、楼巷、清真寺巷、状元巷和南过驿巷为主,包括清真寺、大夫第建筑群、高台子建筑群、关帝庙建筑群、孙家粮库建筑群等文物古迹,占地面积22.6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3.46公顷,核心保护区面积9.03公顷。其中清真寺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蟠大夫第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古树名木4株,古井3处,历史街巷6条,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12480平方米,文物保护单位建筑面积10960平方米,保护范围内居民249户,人口750人。北过驿巷历史文化街区以北过驿巷为主,包括刘少海故居建筑群、状元第建筑群、樊家布店建筑群、薛正跃住宅等文物古迹,占地面积约为5.9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6.62公顷,核心保护区面积11.32公顷。其中刘少海故居建筑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历史街巷1条,文物保护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

二、名城保护重点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破解难题促保护。为更好地保护和发展寿县古城,1987年,我县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寿县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同时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于寿县县城地理位置特殊,古城东部为寿春城遗址保护区,南部为瓦埠湖蓄洪区,西部寿西湖行洪区,北部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八公山风景区,向外发展空间狭小,导致规划历时6年、经数次论证修改,直到1993年才由省建设厅批准实施。两个规划的制定为当时寿县名城保护起到了一定作用,使寿县城市历史格局得到了较好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免遭破坏。但总体规划确定向北发展的方向,客观上无法实施。为此,2003年经省建设厅批准,我县委托同济大学再次对寿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和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编,但同样面临没有发展空间的问题。为破解古城保护和城市发展的难题,2004年,在省政府及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委托北京大学编制了《寿春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争取淮委、省水利厅对寿西湖行洪区进行调整和城市防洪工程规划建设给予支持,为寿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奠定了基础。历经五年多努力,《寿县城市总体规划》于2009年获市政府批准实施,《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同时报省政府审批。2015年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改革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我县被列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县,现正在制定《寿县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规划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突出重点,严格管理促保护。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古建筑免遭破坏,我县坚持把保护古城、保护文物放在重中之重。一是制定完善保护政策。早在2002年我县就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私自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十一五”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城区保护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关于控制县城老城区建设的通知》、《寿县古城区危旧房屋收购与维修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严格古城区建设管理。在保护区和保护点内严禁开发建设,在控制地带进行的各项建设必须保持建筑风格、环境、特色相一致。对破坏名城风貌的案件,由住建、文物、城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强化文物古迹保护。多渠道筹集资金近4亿元,先后整修了古城墙、报恩寺、清真寺、孔庙古建筑群,重修了北门靖淮楼、东门宾阳楼、南门通淝楼以及珍珠泉等。目前,县城69处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42861平方米,均保存完好。三是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核心保护区面积9.03公顷的留犊祠巷-状元巷历史文化街区,利用国家名城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县级配套300万元,开展了留犊祠巷历史街区环境整治工程,实现了道路改造、公厕改建、管线入地,同时对时公祠、清真寺进行了修缮。核心保护区面积11.32公顷的北过驿巷历史文化街区,已完成中医院整体搬迁,由县国资委收回并委托县文物局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面积8.04公顷的西大街孔庙历史文化街区,于2005年编制了保护规划,对孔庙古建筑群及周边部分巷道进行维修和基础设施配套。通过有效保护,使我县所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基本能够完整地反映寿县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与风貌。四是及时整改违规建设。2009年,《寿县城市总体规划》获得批准以后,我们严格按照新的规划标准对城市规划区内在建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批未建项目,按照新的规划标准重新规划;对在建项目按照新的标准予以调整或拆除。在我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补偿3600万元,将原为7层的十字街老百货大楼改造项目降至3层;补偿1100万元,搬迁了迅飞金属制品厂;补偿近2000万元,搬迁了华祥食品公司;及时停止西大街原第一建筑公司地块改造项目建设,确保了名城风貌不被破坏。五是整治优化环境。2008年,实施八公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投入3亿元关闭我县八公山区域72家建材加工企业和3家水泥厂。2009年,实施古城区锅炉整治,将所有燃煤锅炉一律淘汰,保护了古城大气环境。建成占地2万平方米的春申广场,实现了环城墙绿化、亮化、美化。目前,正在实施总投资2.3亿元的八公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总投资2.2亿元的护城河整治等项目,已搬迁2000多户,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八公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两湖恢复项目即将启动。最近3年新增公共绿地、广场及水体面积约33万平方米,古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推动人口出城,拓展空间促保护。按照《寿县总体规划(2013-2030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到2020年城市居住人口达30万人。规划格局为“一城四区”,即:古城区、城南新区、西城区、八公山风景区。为切实保护好、发展好历史文化名城,我县制定了“建设新城、保护古城、打造名城”的总体工作思路,并于2009年全面启动了城南新区建设。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先后完成县城近期建设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寿春城遗址保护规划、古城墙保护规划、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城区管网、交通、景观等专项规划。二是加快城南新区建设。制定了城市建设3年行动计划,以城南新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机关事业单位出城为主抓手,全面启动人口出城计划。全县共谋划城市重点工程80个,总投资44亿元。目前,已投入近20亿元,完成城市建设重点工程20多项,在建重点工程近30项,其余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前期工作。当前,城南新区道路框架基本形成,公共配套设施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寿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县一中、二中、三中、实验小学、县医院、客运中心、体育中心、县人武部、检察院、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信合联社、中医院、国税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相继整体搬迁至城南新区。机关、单位率先出城为人口出城起到带动作用,缓解古城区人口压力,为保护古城创造有利条件。选择位置好、环境优的地方,新建安置小区16个、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可满足2万户居民居住需求,为人口出城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严把建设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寿春城遗址保护规划》,坚持文物第一审批权,所有城市建设项目须经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和提出审查意见;实行严格的集体审查制度,成立了城市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文物局等单位均为两个委员会成员单位,所有城建项目须经两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进入审批程序;坚持严格的勘察和发掘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先经过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地下文物勘探。

三、名城保护存在问题

(一)古城保护有差距。由于寿县县城向南、向东为寿春城遗址保护区和瓦埠湖蓄洪区,向西为寿西湖行洪区,向北为八公山森林公园,受文物保护法、防洪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制约,向外发展空间狭小,导致城内人口集聚膨胀,3.65平方公里集中居住了10多万人口,加之廿世纪70年代--90年代对名城街区保护理解偏差,缺乏必要的管理和引导,导致古城内翻建搭建的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较多,对古城的整体风貌造成一定影响,西大街、北大街、棋盘街等街巷仿古开发未能较好考虑街巷的原真性保护。

(二)公共设施有差距。古城内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居民现代化生活需求得不到保障,特别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老化,车辆停放场地缺乏,古城负荷过重。

(三)资金投入有差距。寿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十分困难,财政运转全靠国家转移支付,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资金不足,很多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得不到及时修缮,处于濒危状态。

四、名城保护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求,坚持“立足保护、优化环境、更新功能、凸显特色、传承文化”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新城建设和老城保护的关系,切实保护古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古城风貌和历史格局,促进名城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本次整改,实现以下四项目标:

(一)保护古城格局。对保存较完整的古城街巷格局和城市肌理加强保护和梳理,充分展现“山、水、城”城市格局,对八公山风景区和山与城之间的水系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修复历史街区。对街区内的危旧历史建筑进行修整,对破坏街区风貌的后期违章搭建进行拆除,对街区内的杆线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

(三)呈现古城风貌。寿县古城历史久远,各朝代遗存都有保护的价值,在多样性活态化保护的基础上,统一古城总体风貌。


(四)优化古城功能。通过新城建设和古城机关事业单位及居民出城,对古城植入新的适合古城保护与发展的业态,进行合理的功能调整。